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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行业标准研讨工作会议

28日召开的“中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行业标准研讨工作会议”,将是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为了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在电源行业的贯宣和执行与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依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有关规范原则规定,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有关领导的支持下,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同意,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与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负责《全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的制订组织工作。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雷文处长、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邢卫兵总工程师、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源室主任吴京文、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京伟以及北京动力源、厦门科华恒盛、技领半导体、崧顺国际、北京新创四方、北京新雷能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鼎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米控、中信国安盟固利等核心组、中心组、成员单位共5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雷文处长首先介绍了我国已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环保法规监察和国内外有关电子环保法规与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作了重要指示。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邢卫兵总工程师介绍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的正式实施和制定的进展情况,并就我国电源产品在执行电子环保法规中的现状和制定“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工作的定义作了重要讲话。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京伟介绍了“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准备和筹备情况,并宣读确定“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组的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和《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项目工作组章程》。会上标准组的各核心组、中心组、成员单位进行了积极讨论和修改“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孙京伟秘书长主持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会议通过了标准组组长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秘书处单位: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核心组、中心组、成员单位组织机构。该标准计划在2008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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