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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货条款形同虚设
  发布时间:2006-6-19 9: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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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跨国巨头在谈及中国政府采购市场时,总强调是在‘弥补本土企业的不足’,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国货标准缺失,跨国巨头实际上与国内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在这个被业内称为‘国货条款’的规定中,同时包含‘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的表述,但事实上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出台。
   
    在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业,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但这种有利于自主创新产品做强做大的方法,在中国实行起来却困难重重。相当多的政府部门认为国内产品不成熟,不给他们应有的机会。如中国的IT 产品政府采购没有体现出对本土品牌的支持,从采购目录和数量分析看,政府采购的本国商品多限于较为低端的日常用品,没有充分体现出对高技术产业的倾斜。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支出4万多亿元,其中的相当部分用于采购各种设备。
   
    (选编自《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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