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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报道 昨日,备受人们关注的《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能源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条例》以立法形式叫停能源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今后,能源生产和经营企业职工将不再享受“免费的午餐”。
立法叫停福利用能
刚刚通过的《能源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 而对于违反这个规定的处罚,第四十二条也做了明确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的,由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应收能源费用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 “《能源条例》的出台经历了几经修改,数易其稿艰难过程。”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初起草的《能源条例(草案)》中并没有涉及电、煤、天然气等能源单位的能源福利问题。后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能源垄断企业福利用能一直以来就令广大市民所诟病。经过调查,河北省能源企业在能源福利方面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增加了“能源企业不得向职工提供‘福利用能’”条款。
有效遏制能源浪费
省人大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军会后告诉记者,通过立法禁止能源企业向职工无偿提供能源福利,是非常必要的。这一举措可以有效防止能源企业职工因免费而无节制地浪费能源,遏制国有资源的流失。“能源福利还加剧了社会的收入分配不公,降低了河北省经济发展的竞争力。” 但也有部分委员对条例所发挥的作用心存疑虑,“《条例》中的处罚相对于财大气粗的能源垄断企业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难以对其起到有力地震慑作用。再者,《企业完全可以采用隐性手段采取其它方式变相(比如用卡等)提供能源福利。短时间内彻底取消能源企业的福利腐败,不太现实。”
部门回应:石市电业局:已取消“福利用能”
昨日,记者就“《能源条例》叫停‘福利用能’”问题采访了电力、燃气等部门,相关人员给予了不同的回应。
石市电业局:我们已停止了电力福利。 一工作人员表示,原来电力职工每个月可以免费享用80度电。今年3月初,国家电网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各电力公司必须立即停止各种名目的对系统内职工用电优惠办法,现在已经取消了这项福利。
燃气公司:没享受过任何用气优惠 石家庄市新奥燃气公司办公室的一负责人表示,企业内部职工在使用燃气方面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福利优惠。企业职工和普通老百姓花同样多的钱购买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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