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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距央企正式开始业绩考核还有时日,但国务院国资委已推出了事后评价办法《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7日起施行。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此于5月16日表示,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
开展企业绩效评价是国际上一些国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普遍做法,只是方法不尽相同。国资委表示,虽然经过三年实践,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框架已初步建立,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但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包括央企经营行为的引导力度依然不够,造成了一些企业只重视当期利润目标,忽视了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培养。为引导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健康发展,需要一套全面评判企业赢利能力和资产运营质量,诊断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正确经营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办法》具有四大特点:一是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分析出资人资本的回报水平和赢利质量,这是出资人资本属性的内在规定。二是多角度综合评价,其中,财务绩效的评价包括了企业赢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对管理绩效的评价包括了企业战略执行能力等八个方面。三是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评价体系将企业经营绩效分为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方面,分别设置定量财务指标和定性评议指标予以反映,以克服单纯定量评价的不足。四是运用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包括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
《办法》特别指出,大型企业集团在运用国内标准进行评价的同时,还要运用国际标准进行评价。同时,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中的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将采用统一制定的行业评价标准。
国资委表示,这几年央企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但多数企业与国际大公司相比差距较大。引入国际标准旨在引导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国际大公司看齐,发现优势和寻找差距,促进提高国际竞争力。而财务绩效定量评价采用的行业评价标准是根据全国企业财务统计数据进行测算制定的,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出100多个行业的评价标准,每个企业都将用所属行业的标准进行评价。由于行业标准本身体现了各自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市场环境、经营特点以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因此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每个企业的行业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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