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动员暨信用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动员暨信用管理工作培训会,7月1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召开。全市24个工商分局的合同管理科长和105家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和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有,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处处长王杰。会议由北京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王珊处长主持。
“守信企业”公示活动是北京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建诚信社会,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制度化的工作。北京市工商局在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积极调动行业协会的市场地位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企业的职能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将过去十几年来由政府考核评定企业”信用”的方法,改变为政府组织、企业申报、协会推荐、社会公示,并且要求各行业协会在“北京市‘守信企业’公示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出行业的“守信企业”标准,到今年“守信企业公示“活动的开展已是第三个年头。2003年度,经16家行业协会考核推荐,北京市工商局公示了2801家“守信企业”,其中包括北京电源行业协会推荐的3家企业。2004年160家行业协会推荐,公示了3085家“守信企业”,包括北京电源行业协会推荐的9家企业。“守信企业”的队伍在逐步扩大,诚实守信已成为企业、协会、政府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共识,特别是通过“守信企业”公示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各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使行业协会对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具体深入。
在7月11日的动员会上,市工商局崔建立副局长对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活动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进一步认识到“守信企业”公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诚信工作引向深入。他指出,目前全社会信用系统尚未建立,信用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从一些情况的反映来看,企业的合同信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市场假冒行为、商业欺骗等现象依然存在。他要求各行业协会和区县工商局,通过“守信企业”公示活动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他说,北京市开展公示活动两年来,“守信企业”虽然基本覆盖了各个行业,但相对于北京现有企业的数量,实际参与的企业还不是很多。客观地讲,这不能说明未参加“守信”活动的企业信用状况不好,是因为他们对“守信企业”公示活动还不了解,很多信用良好,效益高的企业尚未参加进来。工商局和各行业协会应该对这一问题认真的研究,动员更多企业参与到“守信企业”公示活动中来。第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协会应该进一步发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在考核、推荐“守信企业”,建立行业信用机制的工作中,要体现行业的标准,突出协会自律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促进协会的自律工作不断完善。第三,要严格公示标准,提高公示质量。在“守信企业”考核、推荐、公示的各项环节上,一定要坚持标准,行业协会订有行业标准的,要把好第一关,将信誉好,效益高的企业推荐出来,切实保证“守信企业”公示工作的质量。协会还要扩大“守信企业”标准的宣传范围,加大宣传的力度,使标准的贯彻执行更加深入。第四,要加强对“守信企业”的动态监管。根据《关于加强对“守信企业”动态监管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公示工作,对已公示的“守信企业”要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协会要建立“守信企业”的回访制度,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诚实信用的良好声誉,对已公示的“守信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要撤消公示,并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良好行为信息”中删除。
北京市社团办社团管理处王杰处长在动员会上讲话指出,行业自律是社团组织应有的重要作用。他要求各行业协会在考核推荐“守信企业”的过程中,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和公开透明的程序做好这项工作,通过协会推荐公示的“守信企业”树立行业的品牌,并且在“守信企业”公示活动中不断完善社团自身的建设。
为帮助各工商分局合同科专职干部和各行业协会提高“守信企业”公示工作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本次动员会上,市工商局还聘请了两位信用管理方面的专家,为全体到会人员进行了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知识的培训讲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组成员、国资委商业信息中心主任高观,讲了“行业协会如何对企业信用工作进行辅导”的课题。国内著名的信用管理专业公司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信用管理部总经理、首席咨询师刘宏程,以“企业如何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为题,从企业信用管理目标、意义、国内外企业信用管理比较,以及企业信用管理流程、制度、风险控制方案等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讲解。
会议最后,由市工商局合同处张惠英按照《北京市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安排》,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布置。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将新申报企业和2004年已公示的“守信企业”在工作程序上进行了区分,新申报企业仍按照以往的工作程序进行,对已公示的2004年度“守信企业”简化了工作程序,采取了复查制度。经复查,符合“守信企业”标准的,通过填写“复查表”,由行业协会继续推荐公示,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守信企业”,由行业协会在复查表上提出建议撤销公示的意见报市工商局。 目前,北京电源行业协会根据市工商局的部署,及时调整了《申报“守信企业”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文件,向行业内的企业发出了《关于贯彻北京市工商局2005年度“守信企业”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并将2005年度“守信企业”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在协会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按照《北京“守信企业”公示标准》和《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并参照《北京电源行业自律规范公约》的有关规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将继续做好2005年度北京市“守信企业”的申报、考核、复查、推荐工作,将经营管理规范、信誉效益良好的企业推荐出来,通过“守信企业”公示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促进行业自律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