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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弱势群体”与
“强势群体”的“共生”关系中的桥梁作用和行业地位
民建宣武工委行政支部会员、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京伟
前言
日前,民建宣武工委行政支部组织了“关于对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维护合法权益”专题调研活动,民建北京市委调研室王建国、民建宣武工委副主任白丽媛等同志参加了专题调研活动。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以社会上层工商经济领域为主要代表的政党组织,作为行业协会在进行企业管理、服务工作多年的专职工作人员,就有关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共生”关系中的桥梁作用和行业地位的一些看法和思考汇报如下,仅供决策机构和调研部门参考。
一.问题
平等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是现代法律所中介的基本价值,在我国当前,平等也是法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之一。
当今在众多的呼吁和维权舆论及活动中,以关注“弱势群体”和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声浪最高,然而,在关注“弱势群体”和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时,被称作“强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好像成为“遗忘的角落”,从而将“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两者“共生”关系分裂开来。
1.过分推出和强调以维护来京务工民工权益为主要热点话题的宣传和政策,势必造成政府鼓励大批农民“弃农进城”的假象,使原本基础脆弱的城市设施和管理“雪上加霜”。本地居民新生“弱势群体”与城镇新生贫困群体将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在关注“弱势群体”和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时,被称作“强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应该再制定出“强有力”的相应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的投资,降低社会和经营成本,减少税收和费用,从而扩大就业岗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规范和自律,从而达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共生”关系创造积极有效的社会环境,通过积极、有效的促进和发展、完善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行业监督职能和明确行业社团法律地位,已是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来京务工人员” 与“弱势群体”的形成和分析
在北京市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对个人的身份有一些基本的区分,这些区分首先是划分“本地居民”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这在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口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招聘外地人才批准书”等用语中鲜明地体现出来。“外来人员”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简称,主要指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来京务工经商的人员,又可以划分为“外地来京务工人才”和“普通外来来京务工人员”。根据《北京市招聘外地人才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外地来京务工人才系指外地来京受聘从事科技、文教、经贸等工作、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事关系和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此,民工是够不上“来京务工人才”的标准的,他们只是普通外来来京务工人员。从数量上看,民工在普通来京务工人员中占有绝大多数,尽管不是全部,为了叙述简便起见,我这里用民工指称非“外来来京务工人才”的是普通外来人员。于是,我们发现,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出现了三个身份群体的划分,即本地居民、来京务工人才和来京务工民工。
“弱势群体”主要是指一批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社会资源短缺,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并缺乏相应发展潜能的人群。目前主要包括本地居民和来京务工民工、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乡贫困人口、部分老龄人口以及少数临时遭遇灾祸的人员等。来京务工人才不能算是“弱势群体”。
1.本地居民新生“弱势群体”:
城镇新生贫困群体将有进一步扩大趋势。除了原有的城镇“三无人员”以外,其主要包括城镇新的待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的职工及部分离退休职工和他们的赡养人口。在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传统的制造业和金融、贸易等服务性行业将被迫参与到全球性的竞争中去,这对长期以来习惯于在有限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许多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和准备不够将陷入倒闭的危险。失业下岗人员的数量将会进一步上升,而传统行业的就业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如何适应WTO和全球化的挑战,可能是每一个企业和城市居民今后不得不考虑的重点,尤其是那些长期生活在“单位”体制内的人群,生活随时都可能发生变故。与失业下岗相伴随的是,城镇部分居民的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失业意味着失去全部的生活来源,加上城市相对较高的生活支出,其结果只能沦为新的贫困群体,其社会地位也将从一个原来比较高的层面急剧下降。为了生存下去,越来越多的失业者,将会被迫卷入各种犯罪和反社会活动,用非法手段获得经济制度拒绝提供给他们的东西。
2.来京务工民工新生“弱势群体”:
处于边缘状态的城市农民工生活状况日益令人担忧。数量较多的城市农民工是一个具有“城市人”与“农村人”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农民向工人的“过渡人”,也是村民和市民的“中介人”,同时又是一个既难被传统农民认同,又难被城市居民接纳的“边缘人”。在他们身上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他们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从事城市职工不愿干的那些又脏又累的工作,却享受不到或不能完全享受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和城市居民应有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益,所获报酬也比较低。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他们在努力建设好一个个城市的同时,却不断地受到城市方方面面的排斥,并随时都有被解雇而流浪在街头的危险。到目前为止,这个群体已经达到上亿人的规模,事实上已构成了城市社会特有的“二元结构”中的“一元”,成为城市社会特别应当关注的一个新生群体。
三.对“来京务工人员”的政策和导向
今年2005年3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在以为来京务工人员创造良好就业环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启动仪式上透露,北京已经全部清理和取消涉及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限制、收费和歧视性政策等一系列举措,完全表明北京作为开放的都市,就要以人为本,体现首都开放的形象,无论对内对外都应一视同仁,要体现对外来人员的尊重。从立法上,外来人员也应与北京市民有相同的政策和法规,不能有人为的区分。“来京务工人员”已经和具有北京户口的居民一样了,选择任何岗位就业都没有限制,而且再也不用缴纳任何特别的费用,只要与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即可。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实事求是地讲,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外来人口的增多必然带来对环境资源的压力,并加剧水、电、气、热、煤等能源的紧张。对此,政府将不再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和思路,会重新审视并研究解决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张征宇表示:本市在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上,思路正在发生转变。像最初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仅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就需要180元,后来降为只收取5元工本费,如今已彻底取消这一收费。现在已开始启用新的思路,这一思路就是变管理为服务。今年我们将加大帮助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维权的力度。在今年的劳动监察工作中,维权将重点放在三方面,即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对外来务工领域的问题进行管理的问题上,本市已初步决定出台新的规章制度,新办法将坚持服务与维权宗旨。
据有关资料显示:北京目前已经建立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引导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组建了华北劳务协作区,建立起276个劳务基地,累计向各类用人单位输送劳动力180万人。形成了以劳务基地为主渠道的有序劳务输出输入模式;
另外,以北京市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就业服务,有的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来京务工人员服务窗口,有的专门成立了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分中心,为农民工举办招聘洽谈会,帮助劳务基地组织劳动力成建制进京就业。同时,将来京务工人员职业供求信息纳入北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发布体系中,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引来京务工人员有目标的进京就业。
同时,北京还加强来京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素质和就业能力。仅去年10月底,北京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共对6.4 1万名来京务工人员开展了汽车维修工、电工、制冷工、美容美发师等13个工种的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68.99%。
北京市还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去年共查处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7327件,累计为15.3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61亿元。此外,北京在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对来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外地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维护了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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