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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源产品市场自律规范公约》公示征询意见函 通 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政府有关市场建设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电源产品市场的经营进行服务、指导、协调、咨询和监督,监督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电源产品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环境,倡导电源产品市场经营诚信、守法经营,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依据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章程,由秘书处具体组织起草《中国电源产品市场自律规范公约》(讨论稿),并将《公约》(讨论稿)提交给你们,请各位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及企业单位对《公约》(讨论稿)进行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于2004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报秘书处进行汇总修改后,提交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5月30日~6月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详见会议通知;)。
附:《中国电源产品市场规范自律公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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