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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评审活动的重要意义
“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活动是由企业自愿申报,行业评审,社会公示的社会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公示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对完善《中国电源市场自律规范公约》,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国电源行业良性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诚信企业”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满两年。 2.工商机关年度检验通过A级。 3.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当地政府各监管部门中或在地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
三、“诚信企业”标准
1、企业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 2、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4、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5、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银行、质量信用良好; 6、在同行业企业中,经济效益良好。
四、申报程序
1、申报
企业对照“守信企业”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条件的,从“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下载填写《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申请书》(一式二份),向联合评审工作办公室申报,并提交以下
申报材料:
(1)《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申请书》(一式二份,从“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下载填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3)企业在三年内荣获省、市级政府、工商、税务、质检和地方行业商协会的重合同、守信用、守信、诚信、信用或其它荣誉的有关的证书、文件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如ISO—9000系列)、国家授权项目、产品市场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与企业信用或荣誉有关的证书、文件复印件。
(5)企业无经营性亏损的报告(证明)书。
(6)企业准确的中文和英文名称(用标准2号字体打印在B5或A4规格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受理、评审
联合评审工作办公室接到企业申报后,按照“诚信企业”申报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受理申报。联合评审工作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后,按照“诚信企业”标准进行评审,符合标准的将通过“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向社会公示和征询。
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2005年11月20日~2006年1月31日 企业自荐阶段
2006年02月01日~03月28日 联合评审工作办公室受理、初审
2006年04月01日~04月15日 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和公开征询
2006年04月15日~04月31日 通知企业社会公示和征询、评审结果
2006年05月01日~05月30日 为评审认定合格的企业制作证书、证牌
2006年06月28日~06月30日 召开“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表彰大会”
3、对符合标准的“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记入“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荣誉榜”中,颁发“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证书、证牌,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公示。
4、对评审合格的“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数据资料,将同时记入《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百强排序信息数据库系统》中,用于“中国电源行业百强企业”评选数据依据及评定、宣传工作,并作为国家政府和信息产业部对电源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及预测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 联合评审工作办公室 200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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