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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企业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 (所提交的材料和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一) 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企业/代销企业: 1. 《“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申请书》一份(通过 “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 申请书》); 2. 国家认证机构授予的有关认证产品证书(标志)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或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如不是,请先申请参加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或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团体会员)
(二) 境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中国代理商销售、OEM/ODM企业、经销商/代理商: 1. 《“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申请书》一份(通过 “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申请书》); 2. 国家认证机构授予的有关认证产品证书(标志)证书复印件; 3. 生产企业的证明文件、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在中国境内无生产企业的承诺声明; 5. 使用本申请书企业名称填写代理商名称、产量填写代理量;在备注中填写生产商情况(附件2) 6.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或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如不是,请先申请参加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或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团体会员)
(三)增项评定申请 1. 《“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申请书》一份(通过 “中国电源行业资讯网”(WWW.CPSA.COM.CN)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 申请书》); 2. 国家认证机构授予的有关认证产品证书(标志)证书复印件; 3. 生产企业的证明文件、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或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5. 免检申请;
注:申请的型号是在某个已获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的新型号的评定申请,并且其受控部件/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时,可提出免检申请(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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