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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06-5-31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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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4条 在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最大间距符合表5.3.4的规定。
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支持点的最大间距表5.3.4


二、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不应小于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不应少于2个。
第5.3.5条 钢索上吊装护套线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 卡子距接线盒不应大于100mm。
二、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线时,接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
第5.3.6条 钢索上来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5m。线间距离,屋内不应小于50mm; 屋外不应小于100mm。
二、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 其直径不应小于3mm。
第四节 裸导体布线
第5.4.1条 裸导体布线应用于工业企业厂房,不得用于低压配电室。
第5.4.2条 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 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规定。
第5.4.3条 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同侧敷设时, 裸导体应敷设在管道的上面。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凸出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8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8m时,应加遮护。
第5.4.4条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
表5.4.4


硬导体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在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的动稳定要求。
第5.4.5条 起重行车上方的裸导体至起到行车平台铺板的净距不应小于2.3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2.3m时,起重行车上方或课导体下方应装设遮护。除滑触线本身的辅助导线外,裸导体不宜与起重行年滑触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第五节 封闭式母线布线
第5.5.1条 封闭式母线宜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气体的屋内场所。
第5.5.2条 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当封闭式母线安装在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等电气专用房间时,其至地 面的最小距离可不受此限制。
第六节 电缆布线
(Ⅰ)一般规定
第5.6.1条 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按下列要求:
一、应使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振动、化学、地下电流、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各种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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