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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电路(4.5); ——辅助电路(4.6); ——继电器和脱扣器(4.7); ——与短路保护电器的协调配合(4.8); ——通断操作过电压(4.9)。 4.2 电器型式 产品标准应规定如下内容(如适用的话): ——电器的种类:例如接触器、断路器等: ——极数; ——电流的种类; ——分断时介质类型; ——运行条件(操作方式、控制方法等)。 注:以上所列项目并非全面,可以增减。 4.3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 额定值和极限值是由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和极限值应根据4.3.1~4.3.6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来规定,但不必列出所有的额定值和极限值。 4.3.1 额定电压 电器应规定以下几种额定电压: 注:一定型式的电器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或一个额定电压范围。 4.3.1.1 额定工作电压(Ue) 电器的额定工作电压是一个与额定工作电流组合共同确定电器用途的电压值,它与相应的试验和使用类别有关。 对于单极电器,额定工作电压一般规定为跨极二端电压。 对于多极电器,额定工作电压规定为相间电压。 注: 1 对于某些电器和特殊用途电器,可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Ue,具体方法在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2 对用在多相电路中的多极电器应区分以下两点: a)电器适用于单一对地故障不会在一极两端出现相间全电压的系统: ——中性点接地系统; ——不接地和用阻抗接地的系统。 b)电器适用于单一对地故障会在一极两端出现相间全电压的系统(即相接地系统)。 3 对于不同的工作制和使用类别,电器可以规定一组工作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或额定功率组合。 4 对于不同的工作制和使用类别,电器可以规定一组工作电压和相应的接通和分断能力。 5 应注意的是工作电压可能与电器内的实际工作电压不同(见2.5.52)。 4.3.1.2 额定绝缘电压(Ui) 电器的额定绝缘电压是一个与介电试验电压和爬电距离有关的电压值。 在任何情况下最大的额定工作电压值不应超过额定绝缘电压值。 注:若电器没有明确规定额定绝缘电压,则规定的工作电压的最高值被认为是额定绝缘电压值。 4.3.1.3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 在规定的条件下,电器能够耐受而不击穿的具有规定形状和极性的冲击电压峰值。该值与电气间隙有关。 电器的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应等于或大于该电器所处的电路中可能产生的瞬态过电压规定值。 4.3.2 电流 电器应规定下列几种电流: 4.3.2.1 约定自由空气发热电流(Ith) 约定自由空气发热电流是不封闭电器在自由空气中进行温升试验时的最大试验电流值(见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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