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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北京电源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提高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守信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电源行业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受理、推荐原则 受理、推荐“守信企业”应遵循企业自愿参加,行业协会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严格考核,未达到绝对指标一票否决原则。
二、申报条件 1. 依法设立满两年。 2. 年检通过A级 3. 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绝对指标)。 4.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
三、“守信企业”标准 (一)企业重视市场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 1. 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2. 有健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专兼职均可),并有企业领导负责日常信用管理工作; 3.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 企业能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二)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1. 企业无违反工商、物价、税收、质监、环保等法律法规行为,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绝对指标);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主要负责人信用良好,未因本单位原因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行为记录; 3. 企业能够模范遵守行业职业道德,依法规范自身竞争行为,真实准确提供产品或服务信息; 4. 努力研发自主核心技术,依法有效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5. 企业依法纳税; 6. 企业银行信用良好,能够依法按约偿贷; 7. 产品及服务价格符合市场需求及物价管理相关规定; 8.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企业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质量信用良好。 1. 遵守国家有关电源产品的质量技术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质量技术水平,产品无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有符合市场用户使用安全质量规范的企业标准。 2. 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或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 3. 有较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检测部门和技术,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或获得各级产品质量奖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 4. 定制产品符合用户定制需求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 5. 认真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售后服务规范、高效。
(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诚实守信。 1. 有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有规范完整的合同台帐、档案,并能有效地对合同业务实施全程监控,准确统计提供合同数据资料; 2. 有完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对重要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有严格的审批和内部审计制度; 3.依法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使用的合同文本规范、合法,自拟合同文本必须遵守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 4. 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依法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5. 当对方违约给本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在法定时效内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6. 发生合同纠纷,应以合法的方式积极妥善地解决; 7. 能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和裁定。
(五)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1. 无经营性亏损(绝对指标); 2.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受用户的好评或有关部门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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