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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开展电力环保收费检查
记者5月9日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及自治区物价局通知要求,桂林市已部署电力价格重点检查和环保部门收费专项检查,两项检查均将持续到6月30日。 电力价格重点检查将于10日开始,检查范围为涉及电力收费的各企业或机构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重点包括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将主营办电业务转交给附属企业,强制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等10多种电力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期间,物价部门还将核查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农民及城市居民出资部分的支出情况。
环保部门收费专项检查已于8日拉开序幕,其对象包括环保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涉及环保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有关学会、协会,主要是针对去年以来发生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将行政职能范围内的正常公务交由其他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等10余种价格违法行为。(罗凯 唐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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