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2024-05-08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优化调整监管内容。增加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确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开展监管;增补对电网企业所属或者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内容;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要求。
《办法》细化电力市场规则管理表述。基于近年来实践情况,电力市场交易品种和类型进一步多样化,着眼未来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电力市场规则应为一整套互相衔接、完整有序的规则体系,由1个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N个配套规则组成。《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包括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及配套的市场准入注册、交易组织、计量结算、信用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细则。
该负责人指出,《办法》是稳妥、有序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进一步强化对电力市场成员行为的监管,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下一步,将指导派出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制定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办法》各项具体要求落地落实。同时,深入开展《办法》宣贯工作,帮助电力市场成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要求,进一步增强电力市场成员规范意识。











(来源:国家发改委)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参照《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计划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为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重要意见(全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关于开展2026“知名商标,品牌闪亮”行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活动的通知
为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商标品牌指导站、北京知产公共服务电源行业工作站、北京版权局版权工作站,按照电源行业知识产权重点服务企业和商标品牌闪亮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千企千标”和“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逐步对电源行业注册商标品牌,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




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