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2020-09-11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繁荣发展,营商环境大幅改善。但从全国范围看,“准入不准营”现象依然存在,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仍需强化。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举措。一是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二是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三是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将建筑用钢筋等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实施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繁荣发展,营商环境大幅改善。但从全国范围看,“准入不准营”现象依然存在,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仍需强化。为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在此基础上,探索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

(三)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对经营场所,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四)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禁限用字词库实时维护,提升对不适宜字词的分析和识别能力。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对企业的告知提示内容。探索“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五)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健全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宣传解读,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的指导,帮助企业便利取证。
(六)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扩大指定认证实施机构范围,提升实施机构的认证检测一站式服务能力,便利企业申请认证检测。防爆电气、燃气器具和大容积冰箱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由财政负担。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督促指导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实施机构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在线服务等措施,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降低认证成本。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培训,精简优化认证方案,安排专门人员对认证流程进行跟踪,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
(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完善机构信息查询功能。
(八)加快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机制,完善评估方案,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

(九)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
(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依法依规运用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等信用管理手段,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加强失信惩戒。
(十一)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逐步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精准识别和预测预警。
(十二)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坚持审慎包容、鼓励创新原则,充分发挥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治作用,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发展线上经济。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协会/联盟秘书处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北京中机亚通机电信息中心共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声明消除影响的义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布公告。
-
关于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贯彻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5〕40 号)文件精神,在国家各部委职能机构的支持下,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成功举办了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经行业调研、广泛协商,现将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通知如下。
-
关于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贯彻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5〕40 号)文件精神,在国家各部委职能机构的支持下,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成功举办了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经行业调研、广泛协商,现将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通知如下。
-
关于联合举办2025能源转型大会-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的通知
2025能源转型大会定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北京·昌平·未来科学城举办。受主办单位委托,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也将同期举办。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
关于全年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强化北京电源行业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防范行业知识产权风险,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工作站决定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微型电动汽车电池组模块化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2019年第二批制定微型电动车与电源行业团体标准的计划通知( 中电源团标【2019】第5号)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电能系统分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联合提出,联合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靖江阜能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津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唤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源技术服务(北京)中心、天宝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微型电动汽车电池组模块化技术条件》团体标准(标准计划号为:T/TBPS-2012-2020)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行业团体标准修订意见反馈表》,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至中国微型电动车与电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没有意见。




中国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