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中国电源产业网-新能源与电源官方网站

汽车CCC认证法规

2026-02-0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我们来了解汽车的结构,以基本的M1类四轮燃油车为例,介绍汽车结构的同时加入认证标准要求。由汽车外部到内部,由系统要求到整车安全防护。

接着我们来了解汽车的结构,以基本的M1类四轮燃油车为例,介绍汽车结构的同时加入认证标准要求。由汽车外部到内部,由系统要求到整车安全防护,若有遗漏之处,烦请大家指出,谢谢!

蓝色标题是我们生活里的汽车部件,相对应的内容为型式试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描述;

汽车外部:

1.天窗/前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车门锁/车门玻璃/雨刮器

1-1 M1 类汽车的顶部抗压强度应符合GB 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或 GB 26134- 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需按照 GB 26134-2024 重新进行试验。新委托车型自 2025年7月1日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7 年 7 月 1 日执行

1-2汽车车门和车窗应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1.5 条的要求;

1-3汽车的安全玻璃应符合 GB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1.5.6、11.5.7 条的要求。

1-4 M1 和 N1 类汽车的车门锁、车门铰链和滑动门保持件应符合GB 15086-2013《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1-5汽车车门锁、门保持件安装 M1 和 N1 汽车的车门锁、门保持件安装应符合GB15086-2013《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1-6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M1 类汽车的驾驶员前方视野应符合 GB 11562-201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的要求

1-7 M1类汽车的风窗玻璃除霜/ 除雾装置应符合 GB 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或 GB 11555-2025《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中电动汽车的风窗玻璃除霜装置应符合 GB/T 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或GB 11555- 2025《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8各类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应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2.3 条的要求,其中 M1类汽车的风窗玻璃刮水器应符合 GB 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1-9 汽车风窗玻璃洗涤器 M1 类汽车的风窗玻璃洗涤器应符合 GB 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2.后视镜,倒视镜是不是也应该是这个要求。

汽车的视镜性能应符合 GB 15084-2022《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第 4 条的要求;间接视野装置在车辆上的安装应符合 GB 15084-2022《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第 6 条和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2.2.1~12.2.6 条的要求

3.引擎盖,后备箱锁是不是也应该放进来。

汽车的罩盖锁应符合 GB 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的要求

4.前后灯/转向灯/近远灯/雾灯/停车灯/刹车灯等,有点太多了,先自行消化一下。把总标准要求和前后灯/转向灯/制动灯放进来,其他的就不一一列举了,而且这部分的标准更新有时间的要求,要仔细看一下了。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包括:前照灯(远光/近光)、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前转向灯、侧转向灯、后转向灯、侧标志灯、前示廓灯、后示廓灯、制动灯、高位制动灯、驻车灯、倒车灯、牌照灯、昼间行车灯、角灯、回复反射器、三角形回复反射器、前回复反射器、侧回复反射器、后回复反射器等)

4-1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汽车和挂车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 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和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8.1.2 条的要求。

4-2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及发光强度汽车的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及发光强度应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8.5.2、8.5.3 条的要求。

4-3 前照灯配光性能汽车的前照灯配光性能应符合 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21259-2007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GB 25991-2010《汽车 LED 的前照灯》、GB/T 30036-2013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的要求,或 GB 4599-2024《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灯丝灯泡前照灯、气体放电前照灯、LED 前照灯、AFS 前照灯需重新按照 GB 4599- 2024 进行试验。对于新委托近光灯、远光灯产品自 2027 年 7 月 1 日执行;对于已获证近光灯远光灯产品、新委托车型、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7 月 1 日执行。

4-4 转向信号灯汽车和挂车的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应符合 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或 GB 5920-2024《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5类侧转向灯需按 GB 5920-2024 重新测试,带有顺序开启的转向信号灯需补测顺序开启的要求;2b 类转向灯需补测最小值。新委托转向信号灯产品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已获证转向信号灯、新委托车型、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

4-5 制动灯汽车和挂车的制动灯配光性能应符合 GB 5920-2019《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或 GB 5920-2024《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S1、S2 类制动灯需补测视表面面积、S4 类制动灯需补测最小值。新委托制动灯产品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已获证制动灯、新委托车型、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

5、挂车牌的地方,没想到它也有学名。

汽车和挂车的号牌板应符合 GB 15741-1995《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及第 1 号修改单的要求,其中号牌板安装孔应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1.8.2 条的要求。

6、轮胎

6-1汽车和挂车轮胎应符合 GB 9743-2015《轿车轮胎》、GB 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或 GB 9743-2024《轿车轮胎》及第 1 号修改单、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及第 1 号修改 单的要求。  注:标准换版时,需按照 TC14-2024-01 决议要求进行补差试验。对于新委托车型、已获证车型,除 4.6 和 4.7 外的其他要求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4.6、4.7 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6-2汽车和挂车轮胎安装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9.1 条的要求。 

6-3 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  乘用车的轮胎气压监测系统应符合 GB 26149-2017《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 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汽车内部:

1、刹车/油门/挂挡/车架:

1-1汽车和挂车结构、装置、功能要求 GB 7258-2017 的4.16.1、4.16.2、4.17.3~4.17.5、7.2.6、7.2.7、7.2.12、7.2.15、7.5、7.8.1、7.8.5、7.9.5、8.6.3、8.6.4、8.6.7、8 .6.9、8.6.10、9.1、9.2.1、9.2.4、9.4、11.2 .1、11.2.5、11.3.3、11.3.5、11.3.12~11.3. 14、11.5、11.9、11.10.2~11.10.6、12.7、12.10.1、12.10.3、12.11、12.15.1~12.15.5 、12.15.8条

1-2汽车制动系统结构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7.2.6、7.2.7、 7.2.11、7.2.15、7.5、7.8.1、7.8.5、7.9.5 条的要求;第20页CQC-C11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电气设备和仪表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8.6.3、8.6.4、 8.6.9、8.6.10 条的要求;

1-3制动器衬片  汽车和挂车用制动器衬片应符合 GB 5763-201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要求。  05-09 商用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车长大于 11m 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装备符合 GB/T 38186-2019《商用车辆自动紧急 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1-4汽车的车轮总成和悬架系统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9.2.1、 9.4 条的要求;

2、行车记录仪;

2-1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安装 GB 7258-2017 的8.6.6 条及第2 号修改单,装置检查

2-2乘用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和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DVR)的装备应符合 GB 7258- 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8.6.6 条的要求,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 GB/T 38892-2020《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DVR)的要求

3、方向盘包含了喇叭,车灯和雨刮

3-1汽车转向装置 GB 17675-2021 ;GB 17675-2021 只进行第4.1.2-4. 1.4、4.1.6-4.1.7、4.2.1-4.2.3、4.2.

 3-2汽车的喇叭性能应符合 GB 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 3 条的要求;喇叭在车辆上的安装应符合 GB 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第 4 条和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8.6.1 条的要求。

4、仪表盘包含了车速表、油表、温度、汽车故障指示灯

4-1汽车的车速表应符合 GB 15082-2008《汽车用车速表》的要求。4-2、汽车变速器换挡装置应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0.2 条的要求。

5、座椅

5-1汽车座椅布置及朝向应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1.6.3~11.6.9 条的要求。

5-2M1 类和 N 类汽车的所有座椅及固定件、M2、M3 类汽车的驾驶员座椅及固定件、M2、M3 类汽车中的 A 级和Ⅰ级客车使用的乘客座椅及固定件应符合 GB 15083-2019《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M2、M3 类汽车中除 A 级和Ⅰ级以外客车使用的乘客座椅及固定件应符合 GB 13057-2014《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或 GB 13057- 202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的要求;专用学生校车使用的座椅及固定件应符合 GB 24406-2024《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M2、M3 类汽车中除 A 级和Ⅰ级以外客车使用的乘客座椅及固定件需按照 GB13057- 2023 重新进行试验:新委托车型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执行第一阶段,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执行第二阶段;对已获证车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执行第一阶段,2026 年 7 月 1 日执行第二阶段。专用学生校车使用的座椅及固定件标准换版时需按照 GB 24406-2024 重新进行试验:新委托车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02-04 防止行李移动对乘员伤害 M1 类汽车中构成行李舱的座椅或隔离装置应符合 GB 15083-2019《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第4.11 条的要求。

5-3汽车的座椅头枕应符合 GB 11550-2009《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6、安全带

6-1汽车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 GB 14166-2013 或GB 14166-2024 GB 7258-2017 的12.1.1~12.1.3、12.1.5、12.1.7 条;GB 14166-2013 仅执行第6 章和GB 14166-2024 执行4.2.2.2d)条和第6 章;

6-2安全带和儿童约束系统在车辆的安装应符合 GB 14166-2013《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 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或 GB 14166-2024《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和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2.1.1~12.1.3、12.1.5、12.1.7 条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整车安装按照 GB 14166-2024 标准重新进行试验:对于新委托 M1 和 N1 类车型, 6.1.8、6.4.1.2 和 6.4.1.3 自 2027 年 7 月 1 日执行,其他要求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执行;对于新委托 M2、M3、N2、M3 车型,6.1.8 和 6.4.1.2 自 2027 年 7 月 1 日执行,其他要求自 2025 年 7 月1 日执行;对于已获证 M、N 类车型,除 6.1.8、6.4.1.2 和 6.4.1.3 之外,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执行。

6-3汽车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应符合 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及第 1 号修改单的要求或 GB 27887-2024《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要求(对于整车座椅自带儿童约束系统的产品,应符合 GB 27887 的要求,但不必单独获证)。注:标准换版时,按照 GB 27887-2024 标准重新进行试验。对于新委托车型(内置式除外),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证车型(内置式除外),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带有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的新委托车型,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带有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的已获证车型,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6-4汽车安全带固定点 GB 14167-2013 或GB 14167-2024 强度暂不检测

6-5汽车ISOFIX 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GB 14167-2013 或GB 14167-2024 GB 7258-2017 的12.1.6 条强度暂不检测;

系统要求:

1、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汽车和挂车的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4.1、4.7.3、4.7.4、4.7.6、4.7.8、4.7.9、4.7.11~4.7.13 条的要求。 01-01-02 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乘用车及部件识别标记应符合 GB 30509-2014《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及第 1 号修改单的要求。

2、汽车和挂车必须有 VIN,VIN 应符合 GB 16735-2019《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要求,且其编制规则应向 CQC 备案。

3、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汽车和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应符合 GB 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

4、 核载汽车和挂车的核载应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4.4 条以及第 1 号修改单的要求。

5、比功率汽车的比功率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4.5 条的要求;专用校车的比功率应符合 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第 5.2 条的要求。

6、 汽车和挂车侧倾稳定角汽车和挂车的侧倾稳定性应按 GB/T 14172-2021《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静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 M2 和 M3 类客车应按 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专用校车应按 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N2、N3 类罐式汽车和 O3、 O4 类罐式挂车应按 GB 28373-2012《N 类和 O 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4.6 条以及第 1 号修改单的要求。

7、汽车的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 4094-2016《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的要求

8、汽车的防盗装置应符合 GB 15740-2006《汽车防盗装置》或 GB 15740-2024《汽车防盗装置》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需按照 GB 15740-2024 重新进行试验:装备防盗装置的 M 类和 N 类车型、装备动力止动装置的M1 类新委托车型自 2027 年 1 月 1 日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1 月 1 日执行;装备动力止动装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 2000kg 的 N1 类新委托车型自 2028 年 1 月 1 日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9 年 1 月 1 日执行。

9、汽车电子标识安装应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1.9 条的要求;车身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1.10.2~11.10.6 条的要求;

整车安全防护

1、安全防护装置的其他要求(防眩目、反光背心、停车楔、保险杠、除霜除雾装置、急救箱、灭火器)应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2.15.1~12.15.5、12.15.8 条的要求。

2、汽车的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应符合 GB 24545-201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 10.5 条的要求。

3、M1 类汽车的前后端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7354-1998《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或 GB 17354- 2024《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对于在前后端保护装置上安装雷达或摄像头等传感器的车辆需重新按照 GB17354- 2024 进行试验,其他车辆直接换版。对于新委托车型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7 年 7 月 1 日执行。

4、M1 类汽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 1500kg 的 N1 类汽车的防止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应符合 GB 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的要求。

5、正面碰撞乘员保护及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 M1 类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 2500kg 的 N1 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的正面碰撞乘员保护应符合 GB 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的要求;电动汽车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还应符合 GB/T 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的要求。

6、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及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 M1、N1 类汽车的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应符合 GB 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或 GB 20071-2025《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的要求。电动汽车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还应符合 GB/T 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的要求。注:标准换版时,碰撞台车、假人发生变化等需按照 GB 20071-2025 重新进行试验。对于新委托车型,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7、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及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M1 类汽车的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应符合 GB 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或 GB 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的要求。电动汽车碰撞后特殊安全要求还应符合 GB/T 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的要求。第24页CQC-C11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注:标准换版时,增加了技术要求等需按照 GB 20072-2024 重新进行试验。对于新委托车型,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已获证车型,自 2028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8、汽车内饰材料汽车的内饰材料应符合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38262-2019《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和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1.7 条的要求。

9、汽车燃油箱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18296-2019《汽车燃油箱及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来源:品未生活精彩回放)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中国电源产业网官方在线QQ咨询:AM 9:00-PM 6:00
广告/企业宣传推广咨询:
活动/展会/项目合作咨询: 市场部
新闻/论文投稿/企业专访: 李先生
媒体合作/推广/友情链接: 市场部

中国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

中国电源产业网照明设计师交流群:2223986、56251389

中国电源产业设计师QQ群:102869147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