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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可以为团体标准?

2021-12-20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市场监管标准创新管理司12月16日答复: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可以为团体标准?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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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产品标准是否可以为团体标准?

您好,目前代餐食品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只有协会联合企业制定的团体标准,目前团体标准是否有效?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可以为团体标准?留言日期:2021-12-09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觉采用”。鉴于代餐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产品执行标准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

回复部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

回复时间:2021-12-16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协会/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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