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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理事会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08-9-27 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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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兴国,人才为本”,为了帮助江苏省金坛市成绩优异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为国家和家乡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科技人才,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金坛市慈善总会设立奖学助学基金,冠名为“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并成立“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理事会。

一、基金来源

1、由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

2、该基金在10年内逐年到位,每年100万元(每年8月份出资)

3、该基金协议一次签定10年不变。

二、运作机构

1、由广东志成冠军集团公司总裁周志文担任理事会理事长;

2、该基金助学奖学工作由市慈善总会与市教育部门合作进行实施,具体业务由市慈善总会秘书处代行服务。

三、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由市慈善总会统一管理,设立专门帐户;

2、该基金可以直接由理事长提出项目,也可以由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提出具体方案,再由理事长批准后实施;

3、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工委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施全程监督;

4、当年所捐款使用结余可转下年使用。

四、奖学助学范围及项目

1、每年考取国家重点高校(列入“211工程”)电子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以在“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中领取1万元奖学金,直至研究生毕业;

2、每年考取国家重点高校(列入“211工程”)电子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或国家公派留学电子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可以在奖学助学基金中领取1.2万元奖学金,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

3、全市所有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大学二本以上(含二本)的每人每年可以领取1000元的助学金,直至大学毕业;

4、原河头镇辖区符合上述要求的奖学助学对象,按以上标准再提高50%发放。

五、奖学助学对象的认定

1、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凭各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向市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教育部门认定;

3、低保家庭的在校大学生,凭在读高校的有效学籍和成绩证明,经市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由市民政部门认定。

六、发放方法

该项基金的发放自2008年起正式实施,所有奖学助学基金在每年8月份集中发放。

七、后续跟踪调查

1、市慈善总会对奖学助学对象要建立完整的个人档案;

2、奖学助学对象每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理事会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3、市慈善总会将不定期地以书函方式或到奖学助学对象所在学校了解情况,对成绩不好或表现不好的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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