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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3111”试点工程建设通过公安部验收
  发布时间:2008-7-4 16: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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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8日,东莞市“3111”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顺利通过公安部专家组的验收,专家组成员由公安部科技局总工程师沈志工、三处处长李明甫、第一研究所研究员陈朝武、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处长徐学锦等相关领导组成,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总编辑杨金才应邀参加验收工作。东莞市该项目工程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该市城市综合联网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公安部科技局总工程师沈志工

监控中心处理情况

   “3111”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是公安部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点项目,2005年公安部决定将东莞市确定为全国22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启动后东莞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目前全市共建成38个电脑自动报警中心和10万多个用于社会治安监控的摄像头,这些监控报警点覆盖了东莞市城区主要交通要道、重点单位、案件高发地段、人流集中地等。验收专家组在东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该市的“3111”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专家组一致高度赞扬了东莞市“3111”试点工程的建设工作,他们认为此次项目建设方案严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合理、联网模式科学规范,对其他城市此类建设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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